Accounting27 (418)
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報價必須明確說明可選附加服務的價格和詳細信息,特別是個人豁免選項,在此基礎上減少發生損壞時需要支付的金額,以及主要是駕駛員仍需支付的費用。 一家提供組織旅行的貿易商將保險價格納入產品總價中。 零售商必須使用遊戲所在平台提供的平台級家長監護功能(例如允許家長阻止發布的家長監護)。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在這種評估的應用中,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的參考值可以適應目標群體,如果做法是高度個人化的,甚至可以從特定個人化適用的單一人的角度來製定。 公司登記 即使意見領袖與商家/品牌有更廣泛的推薦協議,也需要單獨標記與消費者的所有商業通訊。 社群媒體平台包含不同類型的廣告,例如原生廣告,它涉及將商業內容與非商業內容混合,並且通常以與用戶生成的內容相同的格式和位置(例如在用戶的個人動態消息中)出現。 這在行動電話環境中更為明顯,因為內容可以佔據整個較小的螢幕。 內容通常由廣告主使用廣告平台上提供的發布選項來開發。 另一種常見的廣告類型是利用意見領袖,下一節將更詳細地介紹這一點。
遊戲內的各種做法(例如針對兒童或其他弱勢群體、使用微交易、嵌入和不透明的廣告)加劇了對消費者的影響。 除了對兒童和年輕人的擔憂之外,對商業通訊和操縱行為的敏感度增加也可能是成年遊戲玩家的一個特徵,特別是在長時間沉浸式遊戲的情況下。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指令實質範圍要求的“不公平商業行為”,無論其分類如何。 如果在企業對消費者的商業關係中使用暗模式,則該指令以及歐盟法律框架中的其他法律法案(例如《一般資料保護條例》)可以用來質疑此類做法的公平性。 有關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脆弱性的信息的商業用途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 登記公司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任何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如果賣家懷疑產品有缺陷,則必須在收到請求後 eight 天內以書面回覆消費者。 消費者選擇其他配送方式時,如果不是公司提供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標準配送方式,則不能要求退還額外費用。 先前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投訴代碼必須放置在退回的產品旁邊。 如果您在取消期限內發送取消聲明,我們認為您已按時提交。 根據該條規定,撤銷權的行使的舉證責任由消費者承擔。 一般來說,價格範圍在 50 美元到 設立公司 215 美元之間。 申請沙烏地阿拉伯商務電子簽證時,您可以使用信用卡或金融卡付款。 沙烏地阿拉伯商務簽證也可用於臨時活動,因此它是短期簽證,而工作簽證則允許在沙烏地阿拉伯長期停留。 如果這是您第一次申請沙烏地阿拉伯商務簽證,您可能會想到很多事情,我們將在今天的部落格中回答這些問題。 電子郵件自動化需要一組特定的資料以及在特定時間觸發的特定規則,如果您希望業務發展,這一點極為重要。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自己的產品或業務,則適用相同的規則。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始終表明通信的商業意圖,特別是關於附件一第22 點,該點禁止虛假陳述或造成虛假印象,即貿易商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相關的目的而行事,或虛假陳述作為消費者他的表現。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與他們明顯相關的品牌或產品(例如顯示他們的名字或臉孔),也需要足夠的資訊。 公司設立 第 7(4a) 條中包含的新資訊要求僅適用於使消費者能夠搜尋其他(第三方)貿易商或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的貿易商,即它適用於線上市場和比較工具。 它不適用於只允許消費者在自己的不同產品報價中搜尋的貿易商。
我們通常在您使用產品或服務的國家/地區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但是,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到另一個適用不同法律保護個人資料的國家。 例如,為了修正產品錯誤,我們可能會將包含您個人資料的日誌檔案傳輸至中興通訊研究院進行進一步分析。 使用系統更新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儲存或處理。 例如,對於您的個人資料的傳輸,我們會事先徵得您的同意或與您簽訂適當的資料傳輸合約。 如果意見領袖因推薦而獲得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付款、折扣、合作協議、來自附屬連結的百分比收入、免費產品(包括主動提供的禮物)、旅行或活動邀請等,則視為存在商業元素。 (55) 如需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委員會關於消費者合約中不公平條款的理事會指令 93/13/EEC 的解釋和應用指南的通訊(COM(2019) 公司設立 5325 最終版)。 根據《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任何形式向公眾提供或公佈的機票價格和運價必須附有相關條件。 在柏林航空案(405)判決中,法院也強調,《航空服務運營條例》第23 條第(1)款要求,線上預訂系統有義務在航空價格出現變動時向消費者表明應支付的最終價格。 零售商可以選擇在顯眼位置展示某些環境聲明(例如,在產品包裝的正面),並在不太顯眼的位置(例如,在產品包裝的背面)包含有關該聲明的附加資訊。 國家消費者保護部門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代表表示,根據案件情況,特別是該工具的局限性,這可能會產生誤導(313)。 免費試用是一種行銷工具,允許消費者免費或低價(例如樣品郵資)訂購產品或訂閱服務。
如果您沒有或無法要求修理或更換,您可以要求按比例減少賠償,或者您可以由公司承擔費用修理缺陷,或者請其他人修理,或者 - 作為最後度假村 - 您也可以退出合約。 如果消費者與公司之間簽訂了銷售和購買動產、提供數位內容或提供數位服務的合同,則您不得自行修復缺陷,費用由公司承擔,也不得讓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您可以將您選擇的配件保固權轉讓給其他配件,但您將承擔轉讓費用,除非有正當理由或公司給出了理由。 登記公司 除某些例外情況且不考慮具體情況的國家法規普遍禁止賣方向消費者提供連結報價,這違反了該指令。 (399)關於航空運輸,《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可選附加費必須在每次訂票流程開始時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顯示,並且客戶決定是否接受。 事實上,許多消費者投資房地產作為退休基金的替代品。 他們購買房地產是為了出租並收取租金,而不是投資金融產品時所獲得的利息。
此外,服務指令第 20 條要求成員國確保企業不會根據居住地或國籍區別對待消費者,除非有客觀標準證明合理。 這兩項法律都適用於明確拒絕銷售,包括自動重新導向和應用不同的線上或線下價格。 在/從其他成員國購買時,有時會發生貿易商公開拒絕向某些消費者銷售或根據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國籍進行價格歧視的情況。 這種做法既可以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在實體購物期間進行。 商家可以使用地理位置技術,例如消費者的 IP 位址、家庭住址、信用卡發行國家等。 拒絕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或自動將其重新導向到當地網路商店或為價格歧視的目的。 第三方商家透過社群媒體平台進行的商業行為,包括詐欺、虛假或誤導性的用戶評級或認可、直接向兒童招攬、垃圾郵件和訂閱陷阱。 合格會計師 國家法院認定該貿易商關於「保證真實消費者評級」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353)。 商家發表的評論是否意味著「由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取決於普通消費者如何看待它。 評論不一定必須以這種方式呈現——甚至更一般地提及“消費者”或“消費者/用戶”評論可能會導致普通消費者將它們視為已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其他消費者給出的評論。 貿易商提供的關於他們採取了哪些步驟來確保所發表的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的資訊也很重要,因為分析這些資訊是為了評估該貿易商是否是附件一新的, 23b。 儘管一些平台報告稱他們正在採取措施限制虛假評論,但問題似乎日益嚴重,並導致執法活動增加。
除非法律要求,我們絕不會與想要將您的個人資訊用於其自身目的的第三方共享,並且我們絕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訊。 作為全球公司集團的一部分,NCH 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或揭露給位於歐洲經濟區 (EEA)、英國 (UK) 或美國的 NCH 集團內的另一家公司/子公司。 我們直接從您那裡收集所有這些信息,並透過您授權提供這些個人資訊的第三方收集,並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透過公開來源(包括但不限於社交媒體)收集所有這些資訊。 設立公司 在歐洲,您的資料也由 NCH Corporation 和 NCH UK Ltd 處理,後者是 NCH 歐洲的主要和區域總部。 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當地法規要求在該國家或地區指定一名代表。 如果您位於歐盟、瑞士、英國或土耳其,相關 NCH 子公司或聯營公司將是控制者或資料處理者,負責收集、處理和使用與您有業務關係的個人資訊。 我們知道,某些法律可能包含比本隱私權聲明中所述更嚴格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適用更嚴格的規定。
如果消費者在註意到缺陷之日起兩個月內通知賣方,則可以因材料缺陷行使自己的權利。 消費者必須在通知中準確描述缺陷,並允許賣家調查此事。 如果產品無法正常運作或未如預期運作,請撥打我們的技術客服電話,我們的諮詢可以協助澄清必要的問題。 工商登記 這可以避免所有可能的產品錯誤使用以及對產品本身或其他任何東西的損壞。 撤銷合約或訂單的客戶必須以原始包裝和相同數量退回未損壞的產品,除非該商品遺失、有缺陷或遺失,或數量已減少,而這不是由於我方的過錯造成的。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的一般規定,在不同成員國銷售具有不同成分或性質的相同商品,如果這種行銷可能影響交易者的交易決策,則具有誤導性,因此不公平,應被禁止。 交易決策測試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所有主要不公平商業行為條款(即第5條至第9條)的基石和先決條件。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a) 條涉及誤導性行銷。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3)也指「貿易商與消費者之間任何合約關係之外的、在合約簽訂後及其履行期間出現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約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約條款 (62)。 依職權檢查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考慮到《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建立的保護制度是基於這樣的原則:與賣方相比,消費者在談判機會和利益方面均處於不利地位。 水平,即哪一種情況導致接受賣方預先決定的條件,而消費者無法影響其內容(64)。
此外,委員會關於《數位市場法案》的提案旨在透過對看門人平台的新義務來解決消費者依賴的風險(389)。 在國家當局的倡議下,一家玩具製造商對遊戲內購買資訊(包括戰利品箱)做出了承諾。 當局指出,消費者和家長需要最大程度地了解是否可以進行此類購買,特別是對於隨機性為關鍵特徵的戰利品盒 (379)。 線上遊戲使用演算法根據用戶的遊戲習慣來確定用戶的“風險評分”,以便定制遊戲中提供戰利品箱的時間、在戰利品箱中獲得高價值物品的機會、戰利品的強度等。 禁止虛假陳述消費者評論並不影響商家的權利和義務,商家提供評論以阻止虛假負面評論,作為確保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措施的一部分。 記帳士 第一個要素旨在確保消費者評論反映真實消費者的意見、發現、信念或經驗。 因此,禁止商家提交虛假評論或誘導其他人(例如實際消費者)提交虛假評論的行為。 在水療中心,透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 50% 的折扣。 如果建議的療程僅持續 30 分鐘,而以正常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的範圍,除非告知消費者對此明確告知。
確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請參考2.2節「商家」的概念。 商業溝通中的清晰義務適用於貿易商,無論他們是否是產品銷售商(357)。 然而,如果專門為實現更高排名而進行的支付是排名參數的一部分並且影響所有顯示結果的排名,則可以在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單一清晰且突出的資訊中提供關於此類支付的資訊。 此類資訊必須是單獨的,並且是除了上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a) 條要求的關於交易者排名參數的一般資訊之外的資訊。 特別是,平台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規定的透明度要求,要求平台在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提供產品時不得進行誤導性活動和遺漏。 然而,為了違反 UCP,行銷中使用的名稱必須誤導一般消費者,並引導他們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商業決策。 在某些情況下,此類未經證實的說法可能會給消費者留下這樣的印象:貿易商的產品或活動對環境沒有負面影響或僅產生正面影響。 登記工商 如果它們可能會誤導一般消費者並導致他們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它們可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和 (b) 條的管轄範圍。 如果商家沒有向消費者明確表示,透過註冊免費試用,他們可能會註冊訂閱,則可能會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 1 款和第 2 款以及第 7 條的規定。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c) 條明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欺騙性「雙重品質」行銷行為的適用,並為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處理此類欺騙性行為提供了更明確、更具體的法律依據。 本指南取代並廢除了關於將(原始)UTP 指令應用於「雙品質」食品的委員會通訊 (178) 2017。
一位商人為銷售糖果包做廣告,聲稱每賣出一包糖果,他就會種一棵樹。 不過,商家已經約定種植一定數量的樹,無論賣出多少包糖。 國家法院支持了監察員的主張,即該聲明構成誤導性廣告,因為它利用了具有環保意識的消費者的輕信行為 (305)。 成員國法院審查了顯示線上商店連結是否構成直接購買邀請的問題。 公司設立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為了增加法律確定性,最好對那些在所有情況下都不公平的商業行為進行定義。 這些是第 5 條至第 9 條中提及的唯一商業慣例。
Verband Sozialer Wettbewerb 案涉及一個平台的廣告,該平台展示的不同產品不是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在該平台上銷售的第三方提供(209)。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提供了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個別產品的貿易商姓名,同時考慮到空間限制和案件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根據當地資料保護法規的要求,NCH 已針對從該司法管轄區匯出個人資料實施安全措施。 如果我們將數據從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境內傳輸到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境外的司法管轄區,我們將根據數據傳輸協議進行此操作,其中包括歐盟委員會合約條款接受和頒布的標準化數據。 這些標準化資料保護條款(也稱為示範條款)為在歐洲經濟區以外傳輸至英國或瑞士的個人資料提供充分的保障。
(391) 《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中包含的相關法律僅適用於根據同意或合約處理個人資料並在不同資料控制者之間傳輸的情況。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格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 此外,一旦給予同意,就必須能夠像給予一樣容易地撤回同意。 第 eight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示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約相關的反覆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以及透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文書來有效解決。 如果商家提供附加(可選)服務,則必須將可選費用的資訊與主要服務分開顯示在顯著位置;經營者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 例如,可選費用可以是單間附加費、可選保險、座位選擇或託運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398)。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告知消費者存在非強制性費用,並且無論如何最遲在預訂過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